> 首页 > 时政要闻

参议员明年初申报财产

  本报讯 参议院10月31日发布通知,要求参议院有义务申报个人财产和债务的官员,务必尽快到财产和债务申报局办理。
  据通告,财产和债务申报期31天,即从明年1月1日至31日。财产和债务申报局在申报期间没有任何休假,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5时接受官员申报。个人财产和债务申报每两年一次,因此2013年申报的参议院官员明年已到期限,必须再次向财产和债务申报局申报。
  其中,有义务申报的官员包括参议院议员、领导级助理或顾问、秘书处、秘书处顾问组,以及官位在局长以上的官员,都必须进行财务和债务申报。

郑重声明:本则消息未经严格核实,也不代表本站观点,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
免责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内容未经严格核实,也不代表本站观点,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