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务员财产申报明年初进行
来源:
金边传媒网
日期:2014-12-11 15:38:41
点击:620
属于:时政要闻
本报讯 据柬埔寨国家反贪委员会日前发布通告指出,2013年完成财产申报的所有公务员务必于明年1月1日到31日按照两年一次制再次进行财产申报。救国党33名议员例外,他们刚于2014年申报,因此2016年才再次申报财产。
通告说,2015年财产申报工作将于1月1日到31日展开,2013年完成财产申报的公职人员必须在30天内向国家反贪委员会申报个人财产。
有资格申报财产的公职人员包括局长或局长以上职位、有上校军衔以上的军官、警官、法官、书记、第三届参议院议员、第五届王国政府内阁成员、第三届乡分区理事会理事以及第五届国会议员。
救国党33名议员例外,因为33人已于2014年9月完成财产申报,还有第二届省市县区理事会会员,他们已在同年8月申报财产,两者将于2016年1月再度申报财产。
国家反贪委员会工作时间每周一到周日,包括假日,从上午8时到下午5时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