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法院维持中级法院判决 前巴域市长被判18个月徒刑及罚款3800万瑞尔
本报讯 最高法院决定维持中级法院的判决,前巴域市长初邦德(逃亡在外)和前巴域市警察局刑事部主任苏占塔分别被判处徒刑1年6个月及罚款3800万瑞尔,徒刑6个月及罚款100万瑞尔。
最高法院昨日开庭审理前巴域市长和前巴域警官涉枪伤示威者一案,决定维持中级法院的裁决。
初邦德涉在任巴域市长期间,于2012年2月20日在柴桢省巴域市曼哈顿经济特区解决罢工事件时,开枪伤到在特区工厂内工作的三名女工。该市警察局刑事部主任苏占塔也涉及该案。
事发三个月后,洪森总理签署政府决议令,撤消他的市长之职。他受到了柴桢省初级法院的判决1年6个月徒刑和罚款3800万瑞尔。去年11月,中级法院维持了柴桢省初级法院对他的裁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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